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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网购将有后悔权 电商实体店迎来新平衡 [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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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将有后悔权 电商实体店迎来新平衡 [4P]

网购将有后悔权 电商实体店迎来新平衡

  今年的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会正式生效,而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最受网民期待的莫过于“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的相关规定。近几年,我国的网络交易市场呈现火爆态势,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0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大约1.85万亿元,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在网络零售市场火爆的当下,网络购物纠纷问题越来越突出,而新修订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的。


  不少媒体习惯把“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的相关规定亲切的称呼为“网购后悔权”,其中规定,除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已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4种商品之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而这样的一条规定,除了天猫、京东、苏宁易购B2C电商平台之外,同样适用于淘宝等C2C电商平台。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也带来了一些疑问,有淘宝商家担心出现恶意退换货将增加自己的成本,而一些消费者则担心新规在淘宝上得不到很好的执行。实际上,在新规实施之前,就有部分电商承诺过7天内无理由退货,但是从实行效果来看,却并未达到预期。部分商家虽然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但是在实施的时候却会找很多理由搪塞,致使消费者根本无法正常退货。而部分商家实施7天内无理由退货时,退货行为将会产生高额的运输费用,而这部分费用无疑增大了其运营成本。


  网购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看起来很美,实施起来很难。淘宝店主小成本经营者众多,实施此类措施将会对他们产生相当大的打击。可以预见的是,在法律规定愈加成熟的未来,电商与实体店面之间将会由运营成本导致一个微妙的平衡,而这种平衡可以有效的防止电商全面侵袭实体店面。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更好的购物体验才是选择的关键。


扩展阅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七大亮点。
  1.“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赔偿权利
  2.网购商品,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
  3.不公平“格式条款”一律无效
  4.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5.网店“跑路” 电商赔偿
  6.惩罚性赔偿金额保底500元
  7.消协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点评:“虽然并不赞成无理由退货的条款,但不可否认这点在网购方面确实有其存在的必要,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网店图片实物不符的情节相对严重,因此整治网络卖家的诚信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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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币 +5 送红包!谢谢支持! 2014-3-16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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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法规出台了,比起以前商家的承诺可靠多了,不过网购执行起来比较麻烦,具体还要看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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