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说明中央现在仍有足够威权和能力控制地方,打击不法。这是好事。
2. 为什么过去十年无人问津,能发展壮大到警匪勾连百余人,自上而下和缺乏尤其下层监督制约的权力体系使然。
3. 此次事发是因为事涉国际友人,“关乎青岛颜面”。相比十年来的扰民害民无动于衷,唯有“颜面”,自晚清以来最为看重的洋大人面前的“颜面”、所谓的国际声誉影响等等最能够上达天听、刺痛神经、有所行动。如果这么说有点冤枉的话,那么采不采取行动,什么时候什么方式采取行动,完全取决于领导意志,则是类似和不类似的各种事件所表现出来的共同特点。长此以往继续下去,下场如何可想而知。而国家一直是以颜面为重的这种方式在学习进步和向发达国家表达敬意吗?
无论如何,有所顾忌,有所行动,总比没有好得多。
[ 本帖最后由 freeabc 于 2011-10-19 18: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