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4时多,林女士开着白色私家车沿东风东路由西往东行驶,当行至中山一立交停下等红灯时,突然,一只手从窗外伸了进来,一把抢走放在副驾驶位子上的手提包就跑。林女士车也没顾得锁上,开了门就追了出去。
第一次求助
恰巧,距离车子5米远的地方,一名执勤交警骑着警用摩托车经过,我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冲上前去直接跨上了摩托车后座。我跟交警说,前面那人抢我的包,快帮我追。那个交警愣了一下,他似乎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懵懵地听了我的话。
第二次求助
狡猾的抢包贼并没有顺着马路跑,而是穿过栅栏,跑进了路边的一家修理店,不见人了。我下车找,一转身发现抢包贼竟然横过马路跑到对面去了。我正准备跨上摩托继续追的时候,交警不干了,撂给我一句话:“要追你自己去追,我已经报了警了,还想让我怎么样。”我被这句话噎住了,不知说什么好,只得自己去追。
第三次求助
对面马路的绿化带种得很密,我跑到路对面,一眼就看见抢包贼躲在绿化树后面,那时贼已经把绿色的上衣脱了,裸着上身打电话。而这时,刚才那名交警也骑着摩托来到了马路的这边。
得知自己被发现后,抢包贼采取了“贼喊捉贼”的策略,从绿化带里冲出来,对着我大吼:“你老是追着我干什么?!”这个时候,贼就站在我和交警的中间,与交警只有三四米的距离。“是他!快抓住他!”我对交警喊道。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次交警的话更让我无语,“我是交警,如果他有刀我怎么办?!”抢包贼一听这话,撒腿就跑开了。
第四次求助
到这时候,我还是有希望的,毕竟还有摩托车,总能追得上贼的两条腿。于是,我再度让交警载上自己追贼。不过,又是一个没想到,交警竟然把警用摩托一把推给我,站在一边,说道:“要追,你自己去追!”就这样,站在人民警察旁边的我,眼睁睁地看着抢包贼跑到路对面,往广州大道的方向消失了。
我被抢的包里,有房产证、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物件。但最让我感到愤慨的是,当时我一个人追,又是下雨天,我摔了两跤,膝盖都流血了,两只鞋也跑掉了。交警看在眼里,就是不追。还把摩托车塞我,让我自己追。那个抢包的个子还不到1.7米,交警却有1.8米多,很高大结实的模样,没想到竟是只缩头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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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次求助时,显然贼人已心虚了,只要交警吼一声,估计贼人都会就范。
第四次求助时,交警竟然会将摩托交给林女士,实在太好了,以后塞车就问交警借摩托!
对于此事,不要说是警察,就算是一些热心市民都会伸出援手,但我们的人民警察就说出了这几句“名言”,对此我深恶痛绝,警察竟然如此无血性,市民安全还依靠什么维护?难怪广州的治安如此之差。
可能有人会说只一个警察是如此而已,也有很多好警察,这点我也同意,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会不会是警察制度出现了问题?他这样说未必是制度所不允许的,不要狗拿耗子,交警只管交通? 也会不会是我们生活的观念出现了问题?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家会否存在做多错多的观念?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有否见到过不平之事,而又不能对做坏事的人说出口,忌于会受到别人的报复?久而久之对破坏我们生活设施的行为就会熟视无睹,实施破坏者也会变本加厉。一但有事就会出现围观看热闹的人很多,见义勇为的只有傻子才去做。但如果我们的警察能在短时间内到达,而受伤的见义勇为者又得到良好的医疗和奖励(这奖励的资金应由破坏者付,他无钱就让他在劳教所工作,直到付完为止),这样会否变得越来越好?但一个个见义勇为者受伤的例子告诫我们行动前要三思。
显然此事中这交警深存这种多做多错的观念了,但我相信要是在警察的入职考试之中有这样的题目:如果发生此事,作为交警的你会怎样做?相信这交警的答案肯定与他现实中的行动大相径庭,又显示到应试教育的“好处”了。
如果广州的治安好了会怎样?广州的城市化会更严重,外来人口会多起来,水资源,电资源会更紧张,楼价会更高等等,难道这就是治安差的成因吗?
[ 本帖最后由 armysniper 于 2009-6-6 13:2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