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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姐傍的不是大款,是认同

a122611843 2009-9-27 12:20

这要看从什么观点出发,各自认识不同才会有争议。

4232022 2009-10-21 19:16

衡量是与非总有标准,那就是是否符合道义是否符合人性。

CCLL456 2009-10-22 08:24

社会差异产生的个人追求和选择不同,我们应该予以尊重。有因必有果,无论结果好与坏,都要自己去承担。祝福那些已经嫁或将要嫁人的姑娘们。

fdcv1 2009-10-23 16:35

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样的树叶,我相信在我们身边发生的每件事也是这样的,不该一棍打死一群人。

a385328340 2009-10-24 20:13

个人对傍大款的行为十分不苟同!真爱万岁!楼主洗洗睡吧

mopopo 2009-10-24 22:41

傍大款也是有条件的,本来婚姻的本质就存在最原始的交换,用漂亮青春交换金钱的实在,本身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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